岳 雯:让我们从你最新的短篇小说《一个人四海为家》开始吧。一个木雕的秦朝将军,在熙熙攘攘的现代世界里从十六楼的窗口一跃而下,去寻找他早在秦朝时候就失去了的恋人牧女阿朵,却误将炒饭阿朵误认成了自己在时间中轮回转世的恋人。虽然这个威风凛凛的木雕将军被炒饭阿朵视为“不正常”,但他仍然在生死之间救了她。就像剥洋葱一样,在阿普将军的后面,还有木雕工匠二呆的故事,再剥下去,还有“我”的故事。在短短不到一万字的篇幅内层层重叠了好几层叙事,你把短篇小说的容量扩开了,使它不仅仅只是生活的一个横截面,而是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故事,而木雕,就是渡过这故事海的一叶扁舟。我甚至私心以为,你是为了木雕才创造这样一部短篇小说,来安顿你的木雕,让他像阿普将军一样,重新获得生命。为什么你会对木雕充满了兴味和感情?你是一个恋物的人吗?小说的最后也很动人,阿普执意要去看看大海,而“我”告诉阿普,大海是响彻云霄的钟声。你是如何看待“有”和“无”的关系?
海 飞:你说对了。当我面对一屋的木雕时,我会长时间在屋里发呆,这个小说确实是为了木雕而写的。我觉得这个木雕的阿普将军,很孤独,他会不会像佐罗一样,行侠仗义,去执行法律层面解决不了的私刑?我不知道是为什么喜欢上了木雕,只觉得这些木雕全部有生命,有灵性,他们的背后是工匠。《一个人四海为家》写的其实是孤独,从哲学本质来看,人具有与生俱来的孤独属性。《我们就此别过》《走马灯》《剧院》中都写了孤独。同时,这些木雕又是文学的,比如《西厢记》《郭子仪拜寿》《三顾茅庐》《空城计》等故事都会呈现在雕花板上,一般是在床眉或橱柜上的构件。当然还有牛腿或雀替,还有建筑上的构件,还有很多雕工精美的独立件。比如我收的一对木雕,就是李白《对酒行》中“松子栖金华,安期入蓬海”中的两个人物,他们是赤松子和安期先生。另外,铁拐李、刘海戏金蟾、胡人戏狮等等,这些木雕在展柜或陈列架上的集合,是无声的,但我分明听到了他们的私语或谈笑。他们有他们的人间,他们有他们的悲喜和属于他们的文学。
因为木雕的关系,我还认识了一些“地皮”。“地皮”指的是各地行走、去古玩市场或居民家中收物的人,也就是中间商的意思。他们的生活很有意思,像是在流浪,又像是在旅行,甚至有可能会发生爱情。我甚至想,如果写一个“地皮”的小说,可能很多读者是会觉得新鲜又好奇的。至于我为什么对木雕有了兴趣,我也不知道,突然就有了。这好像就是一个在红尘中打滚的凡人,突然在听到梵音后,泪如雨下,随后出家。我这样说有些夸张,但我知道本质上其实是差不多的。
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恋物,但至少恋旧。十一岁上初中时,我是午膳生,我把用过的铝饭盒一直珍藏着。我甚至把一个我小时候用过的玻璃奶瓶也一直留着,看到它我能想象我作为婴儿时的模样。我去问我的母亲,有没有她年轻时和兄弟姐妹以及外公外婆一起拍的照片,但因为年代久远,都已经找不到了。我只是想要了解她的青春而己,她是怎么坐上绿皮火车,从上海来到丹桂房插队的。丹桂房整村拆迁的时候,我把我家猪圈里喂猪用的食槽运到了杭州我的工作室里,那是一个石槽,灌上水可养水草。这大概是对故乡残存的记忆与念想,这些不起眼的物,是无用的,但是这样的“无用之用”却滋养着我的内心。如果我的内心是一面湖,那么这样的湖也因此水草丰茂。如同文学。
关于人间,关于人生,关于功名利禄,关于世间任何,我都是悲观的,但是不妨碍我乐观地生活着。即便是朝露与夕阳,即便是一缕风,即便是一声虫鸣,即便是一杯酒,甚至是一碗喷香的蛋炒饭,我都觉得这是世间赐予我的美好。有一句心灵鸡汤这样说,在这个薄情的世界里深情地活着;那么我也会说,在令人悲观的尘世里乐观地活着。
岳 雯:我理解,与其说你热爱的是物,不如说,你热爱的其实是木雕上属于旧时光的那一部分。因为“旧”,自然而然有了时光的厚度、生命的质感等等。既然如此,让我们也到属于你的旧时光看看吧。据说,你十四岁的时候就走出校门,回乡务农,也去工厂打小工。想一想吧,十四岁还是一个孩子呢,就开始了极为严酷的社会历练。这对一个人心智的成长究竟是好是坏呢?谁也说不清。或者,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,彼时彼地和此时此地,心境恐怕也大不相同吧。也是据说啊,你十七岁去了江苏黄海边的一个武警中队服役。再后来,你在化肥厂干过,到车间当拉煤工,又去药厂工作,还在一所民办高中编过校报。这样的经历应该说在你们这一代“七○后”作家里也是不多见的吧。或许有人会说,人生种种无非体验,这一切都是成为一个作家必要的准备,人生就是一个“越过山丘”的过程,你自己怎么看?
海 飞:特别感谢命运对我的安排。其实我们村小学全班有二十六名五年级学生,只有六名考上初中。我十四岁初中毕业开始工作,但是有二十名没考上初中的,十一二岁就开始工作了。我这样说并不是在贩卖苦难,我觉得人的一生,命运早就有了安排。所以我特别信命,我的小说中,有许多宿命的东西。我后来兜兜转转成为一名作家,我觉得这也是命。
我还当过小贩,到义乌去进货,卖拖鞋,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知道,做小商贩亏本的大有人在,清仓跳楼价有时候我们可以相信是真的。我也帮水道工打过下手,做一些粗糙的活,每天工资十五元。从童年开始,时不时会被斥骂或嘲笑,这些都习以为常。大家都觉得,为什么有些人从不维护自己的尊严。确实对一些人来说,尊严并不重要。自尊的前提是需要有本钱的,比如说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,假如他没有掌握大把的兵权,他有什么好怒的。让他死一万次,也是简单的事。
如果说人生经历,只是为了写作作准备,这样的准备我宁愿不要。我的理想并不是当作家,主要是不敢想。但我确实喜欢看小说,小说给我带来了另一个世界,那个世界是虚构的,那个世界中还有另一个活着的我,在小说里爱恨情仇。我记得我家后院是一片竹子,下雨的时候,我会用四根相邻的竹子当柱子,搭一个草棚,比一张椅子的面积大不了多少。然后下雨天搬张椅子坐在草棚下。所有的雨水,像一道屏障一样把你和世界隔开,仿佛这种单调的雨声让你有安全感。一直到现在,我仍然十分矫情地保持着听雨的习惯,在我眼里,雨水和雨声,就是文学。
岳 雯:我非常同意你关于文学的看法。毛姆是怎么说的来着?“培养阅读的习惯能够为你筑造一座避难所,让你逃脱几乎人世间的所有悲哀。”文学之于我们就是这样的吧,在粗糙的泥泞的现实生活之外,还有一个更精彩的世界,可以供我们小憩,也可以供我们逃避。所以,成为一个作者,或许是从成为读者开始的。我记得,你曾经提起过张贤亮《绿化树》带给你的冲击,还回忆起你在舅舅们的书架前看《十月》《当代》的情形,从读者到作者,对于很多人而言也是跨越性的一步。你还能记起来你写的第一部作品吗?它的命运如何?
海 飞:我的舅舅其实不是好读者,他只是用看书来解闷。后来有了台球和游戏机以及录像厅,他的爱好瞬间就转移了。我特别理解,因为热爱的前提是快乐,如果不快乐,那为什么还要去热爱呢?但我仍然要感谢我外婆家,感谢舅舅有那么一些书,至今令我印象深刻,比如溥仪的《我的前半生》。那时候我在想,这个皇帝怎么能经历那么多的磨难,真还不如没当上皇帝。外婆家的阁楼并不安静,附近新沪钢铁厂发出巨大的机器声不时传来,但我却在这种机器声中感受到无尽的安静。我能听到的是翻动书页时的声音,伴随着我均匀的少年时期的心跳。
我的写作可能来自于虚荣。对于基层作者来说,起点都不那么高,比如最初的作品,一般会发在油印的文学社团的刊物上,如果那也算发表的话。后来在我们省的《劳动时报》发了一篇八百字的散文,我不知道这应不应该算处女作。那时候我在化肥厂当保安,在保安室看到了同事撕下来的半张报纸,放在办公桌上。我欣喜若狂,翻越围墙跑回集体宿舍,还在围墙根重重地摔了一跤。我关上宿舍门,躺到床上,然后打开那张报纸,看我自己被印成铅字的名字。那时候我觉得,这是一件多么奇怪的事,我怎么也能把名字印在正规的报纸上。从部队回来以后,我会向诸暨文联的内刊《浣纱》投稿,我记得我一篇叫做《飘舞的绿纱巾》的小说还获了奖。后来我向绍兴的《野草》杂志投稿,那篇叫《秋水》的小说,被发了头题。后来小说慢慢发得更多,也开始变得没有以前那么兴奋。发表小说大概和对幸福的感受是差不多的。当一个人深陷在幸福中的时候,他会变得麻木。
当然我现在也很幸福。那是因为我发现,我比年轻的时候更热爱文字了,除了文字以外,还爱上了戏剧。戏剧是一种很慢的艺术,而人生最慢的是活着,我想我可能到了喜欢慢的年龄。
岳 雯:所以,有的热爱是转瞬即逝的,有的热爱则是在反复磨练中更加确认的。我想,即便是幸福叠加到让人麻木,但仍然会有一些幸福,就像棒棒糖一样,有不一样的滋味吧。比如,二〇〇三年,在你的创作生涯中应该是足以铭记的一年吧,这一年,你在《十月》《天涯》《青年文学》上都有小说发表,特别是在《上海文学》上发表的短篇小说《闪光的胡琴》,获得了首届《上海文学》全国短篇小说新人大赛一等奖,是一个文学新人的闪亮登场。《闪光的胡琴》讲的是一个农村的孩子对胡琴有执著的热情,愿意为之付出一切的故事。为什么会想写这样一个故事?是你当时的生活中有这样的原型,还是虚构的?我注意到,这一时期你的小说,基本上取材于现实生活,带有某种先锋色彩,按照方格子的说法,“文字像一块刚刚长成的生姜”,大多讲的是人与生活的碰撞,人的抗争与命运。为什么这一时期弱者的命运成为你关注的主题?
海 飞:你说到二〇〇三年,确实是一个奇特的年份。这一年我已经在报社工作了三年,在这第三年突然发表了一些作品,《上海文学》打电话找浙江省作协,说你们有一个会员叫海飞,联系方式给我们一下。我记得省作协的秘书长最后通过电话辗转找到了我,其实那时候我并不是会员,最后让我抓紧入了会。也就是那时候我觉得我可能会成为一名作家,结果心中的一丛野心的火被点燃。我辞掉了报社的工作,误以为自己是才俊。一个县城的作者,第一次在大上海领奖,而且突然冒出大概有四五台照相机,咔嚓声响起来的时候,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。
我一直都关注着弱者的命运,因为我本身就是一个弱者。在前期的作品中,即便是到了二〇二五年的现在,我仍然会写一些《一个人四海为家》《春山》《夜奔》等相对灰调的作品,当然灰调不等于消极。我其实是一个积极的人,但我也见到了城市与乡村里的男人们,有许多困顿而迷惘的地方,有虚弱和无奈的地方。世界上的雄性动物,一直在争夺,土地、金钱、权势、性……争夺的全部都是资源。男人眼里的男人,和女人眼里的男人是不一样的。秦琼为什么卖马,杨志为什么卖刀,是因为他们不够流氓,流氓是会骑上马,拿起刀,直接抢钱的。抢钱就等于有钱,有钱为什么还要卖马卖刀呢?所以,秦琼和杨志是什么样的男人,通过“卖”就知道作者想要呈现给读者的,是什么样的小说人物形象了。
《闪光的胡琴》中男孩对音乐的热爱,和我对文学的热爱是差不多的。我对文学的热爱是功利的,希望文学能改变我的命运。同时真正的命运改变了以后,又对文学不离不弃。那种热爱,没有人能想象。《闪光的胡琴》中,我让男孩的眼睛最后瞎了,他坐在屋檐下的一堆冬天的阳光里拉琴时,是不是很像遥远的瞎子阿炳?仿佛在暖阳里,其实在悲凉中。仿佛我们看上去挺斑斓充实的人生,其实是处处的捉襟见肘。
在我少年的时候,乡村没有法治,比如公社干部一声令下,就能把村民绑起来。比如兄弟多的人家,可以直接让体力不强的男人敬畏。我亲眼见过一个块头很大的村民追打他的叔叔,公安在镇上,怎么管得了村里的事?公安即便是来了,又没有摄像头,我不承认,也没人站出来作证,你能拿我怎么办呢?那段时间,我见惯了村庄里的打架,甚至为争夺灌溉用的“田水”而酿成的血案。
所以,我们都相信的一个道理是“拳头大做阿哥”,这是我老家的俚语。但我们也很清楚,就是弱怕强,强怕狠。我小的时候也打架,我喜欢先发制人,就是突然袭击。不是说我有多强壮,而是我认为,在实力相差无几的情况下,先发制人很重要。我的最后一次打架是在部队的时候,后来就没有打架了。到了我现在的年岁,比以前温和很多,当然也明白打架是需要成本的。如果用成语来形容,就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。我不能理解校园的霸凌,和朋友探讨过这个话题,得出的结论是,反抗者不够狠。
岳 雯:这真的是从人生摸爬滚打中得出的一套弱与强的辩证法。有意思的是,文学却往往是弱者的事业。这倒不是说,只要有一支笔,就可以在纸上实现弱与强的形势逆转,而是村上春树说的那个意思,“在一堵坚硬的高墙和一只撞向它的鸡蛋之间,我会永远站在鸡蛋这一边”。在写作的初始阶段,现实生活经验总是像不可遏制的浪潮一样争相来到你的笔下,渗透到你的文字中吧。和现实一起来到你笔下的,还有这座在你的小说中频频出现的叫“丹桂房”的村庄。不得不说,丹桂房这个名字,实在是太江南也太文学了,想一想吧,婆娑的竹林,还有松林庵,我觉得,江南的水和汽其实决定了你的文字的腔调和质地。这是一个在江南生活的人才能写得出来的文字,那么,江南的乡村,之于你,意味着什么?
海 飞:丹桂房是我出生的一座村庄,整个村的村民都姓陈,祖宗叫陈丹桂,应该是明朝时候的人,他的墓至今还在。我觉得我的根在这座村庄,如果我是一棵树,那我又是一棵适合移植的树。我是从十七岁出门远行的,十七岁以后就不再有机会长久地居住在村里。但是我一直都想念她,如果我的村庄是一幅画,我觉得这是一幅风格鲜明的江南水墨。
村庄里的故事,如果细说起来,这些人物都太过奇特。小说家有丰沛的想象力,未必能想得出来村庄里的人事。比如在我十五六岁的时候,和村里的小伙伴组成了“丹桂七怪”,这是从金庸的江南七怪里学来的。比如村庄里的一个老人,听说解放前在杭州杀了人,逃到我们村住了下来。他会算命,我还很小的时候,他把手按在我的头上,说,你是月德(音)星,你的前世是个和尚。后来这位叫朱德的老人,在大雪天死去。被人发现的时候,他躺在床上全身赤裸,大概是想要“赤裸裸”地归去。他是五保户,最后村里出钱买了口薄棺送他上山。村庄里所有的炊烟、鸟、树、村民养着的鸡狗猪,都有各不相同的故事。而村里人的争山夺地、出门打工、风流韵事、婚丧嫁娶、造屋置产……都在轮番上演着。丹桂房的故事,就是浓缩了的中国江南农村的故事。我相信丹村房水气氲氤,故事就会在这儿发芽。
但凡写农村题材的小说,我都会把丹桂房想象成故事的发生地。那时候江南的私塾比北方多,取的地名也美,我们村附近的一些地名,我可以列举几个:大竹院、菩提山下、花明泉、柳仙、青山头……我密集地写过一些农村题材小说,比如《我是村长》《谁谋杀了小青》……
后来我的村庄被整村拆迁了,我就成了一个没有根的人。夜深人静,只要想起故乡,就会有一个声音告诉自己,你是飘萍。
岳 雯:怎么会是飘萍呢?明明故乡被你收藏在文字里,随身携带。当你一再写到“丹桂房”的时候,它就被召唤出来,笼罩着你和你的作品。不止是你,我们这些读者其实都从你的文字里熟悉了它。这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,你把你一个人的故乡变成了大家的故乡。我记得张学昕老师有一篇评论文章,题目就叫“去往丹桂房的路上”,可见蛊惑有多深。你在你的所有小说里都复活了你的故乡。写着写着,我们发现,你突然拐了个弯,这就是二〇一一年发表在《人民文学》上的长篇小说《向延安》。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转型?我甚至觉得,它带给你的不止小说题材那么简单,某种意义上,它决定了一个新的海飞的诞生。
海 飞:可能我喜欢飘萍这个词,也许这个词有一种仪式感。我喜欢的另一个词是孤独,仿佛我寻找到孤独的时候,文学就来到我身边了。这样说显得我很矫情,而我也从事编剧工作,我知道剧本写作的时候,需要真情,也需要矫情。真情和矫情在影视语言中都是能打动人的。二〇一一年突然写了长篇小说《向延安》,是因为那时候我在写一个电视剧叫《旗袍》,也因此对上海民国史有了一部分的了解。而在各地奔赴延安的大学生中,上海学生无疑是占比很重的。在那个国共联合抗日的年代,国民党仍然会对进步学生奔向延安进行拦截,这相当于是人才的争夺战。各个时代,各有精彩,所以写这个小说的时候我在想,如果我处在那个时代,我可能是红队队员,在上海锄奸;也可能是奔向延安,最后是不是成为了一名文艺创作者?这都是美好的想象,因为更大的可能我是黄包车夫。但黄包车夫也有车夫的美好,比如可能拉过正在执行任务的王佳芝。
延安的窑洞,我们的想象中会觉得有些土,但奔赴延安这个行为,去抗日军政大学学习这个行为,是相对时髦的,甚至有一种高级感。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,我住在杭州西溪湿地一幢小楼的一间小屋里,四周到处都是水和植物,我成了湿地的一部分。这儿离我家其实只有两三公里,但我却常住那儿。中午和晚上在食堂吃完饭,会在湿地的小路上散步,生活看上去很从容。在那边的一个食堂,经常可以碰到刘恒老师,一个人一个简单的菜,孤零零地坐着。我不敢打扰他,因为我晓得他根本不知道我,我的性格让我不敢贸然去打招呼。我特别怀念那段安静的时光,被人遗忘的时光。也因为被遗忘,我可以专心写字,所以小说和剧本在那个时期创作量有些大。我记得因为小说约定的出版日期在即,所以我白天写《旗袍》的剧本,晚上写《向延安》的小说。脑子里像装了个开关,一会儿开到小说这儿,一会儿开到剧本这儿。
这个小说,我自己也很喜欢,后来获了《人民文学》的长篇小说双年奖。小说主人公叫金喜,其实是我舅舅的名字。我舅舅现在还生活在上海,他是上海自行车三厂的热处理车间工人,现在早就退休了。这个厂生产的自行车很有名,是“凤凰牌”,曾经的紧俏商品。当然他到现在还不知道,他在小说和剧本中已经成为了英雄。
《向延安》是在写一种理想,某种意义上,文学是我一生的延安。
岳 雯:到现在都还不知道吗?难道你都没有请舅舅去看话剧的演出吗?他都贡献了自己的名字。确实,很多读者知道你喜欢上你的小说,是从金喜开始的。这部作品的发表是在十四年前了,但是它却穿透了时光,在今天仍然散发巨大魅力。去年,这部小说被搬上了话剧舞台,让观众们惊艳。你自己亲自担纲编剧,对于话剧和小说这两种不同的艺术样式,有什么体会?
海 飞:我的性格让我不太喜欢说这些。我父母有一次在看电视时,看到了我的名字,他们问我这个人是不是你,我说是的。就连当年去当兵,也是体检合格了,带军官到我家家访时,父母才知道我要去当兵了。我的自作主张不是一种反叛,是因为从小,我就必须学会自己做一些决定。
说到小说和剧本,这不仅仅是两种文体之分,我甚至觉得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艺术门类。在我眼里,就连小说和网络小说,也不是同类;影视剧本和舞台剧剧本,也不是同类。它们的创作方法、方向和思维,有相近的地方,但有很多时候是相左的。
话剧和小说,应该是相互尊重的关系,一个是树一个是根的关系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,如何打动读者和观众,是最基本的要求。小说可以有描写,可以有心理描述,也可以有行为与对话。而话剧更看重的,直接就是对话。假如影视剧可以用镜头特写来塑造人物内心纠结挣扎的话,那么话剧基本上要把这样的镜头用嘴说出来,比如:“是什么让我痛苦万分,在黎明到来之前,我找不到自己的方向。”而这种痛苦,在影视剧中只要一个镜头就行。
话剧的魅力,也恰恰是在这里。如何在一个小中篇的字数中,把一个长篇通过话剧形式展现?如何谋篇布局,如何重构人物结构,如何确定新的主题,用哪些细节来让剧本血肉丰满?这是一个小说家和编剧应该考量的问题。我记得我在话剧出品方上海东方艺术中心隔壁的酒店里,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,写出了剧本。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,几乎足不出户,还像一个蹩脚的演员,夜深人静时来回踱步,并大声地读着台词,一个人把所有的角色都演了一遍。你看,说到这些,等于是又矫情了一回。但我确确实实曾经失声痛哭,也许只有痛哭,才能更真切地感受剧中人和作者本人心里的人间。
舞台剧的魅力之一,来自于观众和演员之间是近距离的,甚至是直接有交流的。这让演出充满了温度,而谢幕环节是特别有仪式感的,演员谢幕很自然,编剧相对来说会显得局促,因为现实的舞台,对编剧而言不是主场。编剧的主场在书房。
也许是因为后来慢慢有些偏爱上舞台剧,以至于后来在小说《春探》中,我把小说和话剧剧本的写作手法作了融合,变成了一个杂交的品种。当然,这个作品的小说属性是没有变化的。同时我也相信,我一定还会再写舞台剧的剧本。也许是日久生情,我对舞台剧的创作开始变得迷恋。我收藏的一些明清木雕中,专门用了展柜的一格,放置许多戏台演出的木雕,包括田都元帅。田都元帅是唐朝时候的戏神。刘恒老师给我写了一幅对联,我很喜欢:粉墨登场心如海,好戏连台曲似飞。把我的名字也嵌在了里面,我在想这可能是一种勉励。我很喜欢刘恒老师的小说和剧本,他的左右开弓,是一种技术也是一种才华。我希望自己能学到一点皮毛。
以上种种,我觉得都是对戏剧的执念,我十分珍惜,也十分热爱,并且相信已经和艺术之间产生了量子纠缠。《向延安》去年“七一”在国家大剧院演出的时候,是我第一次见到殿堂级的中国戏剧场馆,我想原来我也可以,我又想需要把过往清零,再写好剧。另外想到的一层是,我们每一个人其实也是在人生舞台上,各有精彩,轮番登场;各有悲欢,冷暖自知。
岳 雯:我注意到,你似乎特别喜欢用“矫情”这个词,一旦你开始把真实的自己打开,一旦你要面对自己的深情的时候,你总是会用“矫情”来作挡箭牌,你就会特别不好意思。的确,在这个薄情的世界里深情是难的,甚至会让人羞愧于自己的深情。但是,我想,这可能正是文学最迷人的地方。文学给我们这些脆弱的人、深情的人提供了一个空间安放这些“无用的情感”而不必不好意思,你之所以对文学一往情深也是因为如此吧。显然,从《向延安》开始,你找到了最得心应手的那支笔,你给谍战小说打上了完全属于你自己的烙印,或者也可以反过来说,谍战小说成全了你。你为什么会喜欢谍战这个题材?是因为高度戏剧化的舞台、高浓度的恩怨情仇特别让人“过瘾”吗?
海 飞:矫情的人一般会善良,还有腼腆与害羞是一种美德。矫情好象是文学正在进展中的一种状态。我小时候在农村,会在山上的松涛声中久坐发呆,因为风大,那松涛声就大。我还关起门来,朗诵自己编的一些台词,想象一些情节。有一次父亲推门,说你这是在干什么。在农村人的眼里,孩子的这种自言自语的表现,很容易让人担心是不是心智上出现了一些问题。我向来自卑,自卑的人就会腼腆与害羞,但也会呈现出反面,假装很外向,很社牛,虚张声势。但我清楚这是假的,就像谍战小说一样,另一个我只是我的替身。
与矫情有关的是,我特别喜欢单调重复的声音,具体点说比如水声、雨声、火车的咣当声、自鸣钟的走时声……这种声音让我宁静,充满安全感。我是一个安全感缺失的人,这样的人会有两种表现来获得安全感。一种是躲起来,找最狭小的空间,这会让你感到踏实而温暖。一种就是走出去,所谓主动出击,最好的防守就是出击。
至于为什么喜欢谍战小说,可能是因为我喜欢努力地在特务的身上去找生活,就像我也喜欢在武侠小说中的人物身上找生活。这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,就是特务的生活是怎么样的?侠客的生活又是怎么样的?比如侠客行走江湖,那他的工资谁给他发?他没有工资,他怎么可以四处游荡?特务的日常又是怎么样的?比如一个特务热爱话剧,这就很文学,他几次任务都与话剧有关,这真有意思,简直让他的人生也变得文学起来了。如你提到的《向延安》,这样的谍战小说,是在写人生与信仰的主动选择,但反过来也可以这样说,这是大时代洪流下,个体命运的无奈变迁。说白了就是宿命。
高度戏剧化和恩怨情仇,并没让我在创作过程中有所激动。如同喜欢单调的声音一样,我喜欢的是谍战小说表面上的平静。我太喜欢那种危机一触即发,但面上却还若无其事的状态了。就像暗河中的旋涡,充满凶险。如果放大了说,人生也是另一种谍战场,也充满了暗流。
岳 雯:原来如此。从《捕风者》到《麻雀》,从《惊蛰》到《唐山海》再到《风尘里》,这是你给我们创设的情景:平静之下暗流涌动,风雷正在赶来的路上,未来的倾盆大雨会将我们每个人淋湿。那一刻确实是迷人的,好就好在将来未来。在谍战小说的外壳下,你讲着自己的故事。现在看来,你几乎形成了一套你的“语法”。比如,你格外重视人物身份的反转,几乎每个人都有明暗多重身份,来应对不同的情势。像蜘蛛网一样纵横交错的关系是你精心建构的,这也是非常“中国”的东西。当然,我之前说的“全新的海飞”恐怕也不全对,还是有很多东西是你一以贯之的,比如,那种江南的湿气仍然弥漫,这几乎构成了你的标识。看上去这都是一些“技术”层面的东西,但是对小说家而言,哪怕是“技术”,也事关你对人、对人生、对世界的理解。在你的笔下,几乎所有的英雄都是人群中不起眼的小人物(这也是你在写作之初就确定的),突然在某个瞬间爆发出惊人的能量,然后再隐入尘烟,大隐隐于市,就像李白那首诗,“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事了拂衣去,深藏身与名”。你的小说人物,个个有情有义,但又极为克制,特别小心不让情义“打扰”到别人;几乎都在出世与入世之间灵活切换,岁月静好时就像屋檐下的猫,展现的是无所事事慵懒的一面,当危机来临时,犹如猛虎下山,毛发根根都竖了起来。我发现,你还特别爱用“降调”的叙事逻辑。为什么会这样?这也是你的处世哲学吗?
海 飞:谍战小说中人物身份和情节的反转,是永远没有尽头的,也就是说永远可以无限反转的。这需要引起警惕,而且不应该成为小说中值得称道的部分。从《向延安》开始,我写了一系列的谍战小说,并且深深沉入其中。在我心中,我找到了一亩田地,或者说一汪湖,或者说一处江南。是的,我的谍战小说基本上呈现的是一种江南的意象,这其中上海的气息更为突出。其实我是喜欢程耳电影《罗曼蒂克消亡史》的,那个电影很上海。至于你提到的李白的这首诗,也是我深深喜欢的。我的小说的行文,可能还会像画作,或者说镜头,当我闭上眼睛的时候,我的小说在我眼里是电影。比如说民国年间的上海街头是黑白的,像一场默片。我喜欢上海街头的行色匆匆,也喜欢长衫和旗袍,以及一柄黑色的孤独的长柄雨伞。
降调的叙事逻辑,是一种平稳。而克制是一种美。我没有想过处事哲学这个问题,但真的细想起来,仿佛是有那么一点。比如我日常,如果参加聚会一定不会坐在聚光灯下的位置,而是躲在最里面的角落,可以看到任何人,但又不被人注意。这样的位置适合防守,同时也适合攻击。至于为什么这样,也许跟成长经历有关。
岳 雯:嗯,我猜你不仅不会坐在聚光灯下,还会每隔一会儿悄悄换一个位置,这样才好看清楚每一个人。你似乎就是这么对待你的小说人物的。似乎每逢一个七年,你的写作就会产生蜕皮一样的变化。从二〇〇四年到二〇一〇年,是第一个七年,这是你的现实题材创作阶段;从二〇一一到二〇一七,是你的谍战叙事阶段;从《江南役》开始,你进入了叫做“古代谍战”以及“南方悬疑”的叙事新阶段。之前咱们聊起过这个系列写作的现实缘由,不过我觉得那只是表面的原因,或者说只是一个契机,你为什么会突然对历史发生兴趣?为什么是明朝?你怎么看待时间和空间以及时势?
海 飞:二〇〇四年至二〇一〇年,这真是美好的七年。那时候我比现在年轻那么多,从来没有心事,那个七年我没有太强的功利心,对文学的情感相对纯粹。我现在都能记得那年月写下的一批小说,比如《干掉杜民》,比如《到处都是骨头》《看你往哪儿跑》,我写得多写得快,还写得十分快乐。二〇〇四年初,我从报社辞职了,开始了一年多的自由撰稿时间。特别感谢你帮我梳理了“七年”这个概念,我觉得很成立。第二个七年是二〇一一年至二〇一七年,这是我密集地进行影视剧本创作的七年,《麻雀》《旗袍》都在这个年代产生。我变得像一台文字机器,有一位评论家老师形容我,“头发乱蓬蓬,走路急匆匆”。二〇一八年至二〇二四年,是我影视剧本创作和小说并行的持续期,仍然有一些影视剧开机,和极少量的小说产生。而二〇二五年开始,我仿佛又和小说建立了千丝万缕的关系……而且开始尝试不同的类型、不同结构的创作。因为写过两部话剧的关系,我把一个叫《春探》的小说,写成了小说和话剧的结合体。
在第三个七年的创作时间里,我开始涉及了“古谍”小说的概念,《风尘里》《江南役》《昆仑海》就是这个时间段写的。选择明朝,不过是为了选择锦衣卫作为主角。至少在二十年前,我就对锦衣卫有兴趣,对《新龙门客栈》有兴趣,后来又喜欢电影《绣春刀》,于是知道我对锦衣卫题材终究没有放下。锦衣卫在形象上是好的,世家子弟,皇权特许,着飞鱼服,挎绣春刀。你想一想,春是绣出来的,这是多么容易让人浮想的一个词。我甚至去浙江的龙泉,打听过定制一把绣春刀的价格,希望我在写作的过程中,也时常在书房里能拔刀出鞘。后来我又查看了一些资料,发现历史真的很有意思。接下来会对宋朝感兴趣,南宋时期的生活五彩斑斓,有厨娘上门掌勺,那得有暖轿把厨娘接来,收费特别高。而且还有厨艺大赛,说明“怎么吃”在那个年代很重要。有送外卖的,叫闲汉。当然还有开茶馆的,那时候就有抹茶了。有算命的,还有说书的,以及表演杂技的。甚至那时候还有墨镜,除却南宋的首尾兵荒马乱的年代,一切都是那么地祥和欢乐。而且那时候还可以看到足球赛,纸币开始大量流通……
因为商业的空前繁华,街巷可以直接开店,宵禁被取消,在这种情形下,暗流涌动的谍战却在不为人知地发生,那会是相对精彩的故事。类似于,我们不知道警察如何缉毒,但是,在平和的社会状态下,警察们其实一直身处凶险,不过是我们不知道而已。再加上南宋的都城,恰是我生活的杭州,那时候叫临安。南宋也是一个悲壮的王朝,繁华时期也一直风雨飘摇……
顺便说到南方迷雾,其实我在写了罪案小说《台风》的同时,也写了一些中短篇的悬疑小说,比如《蝌蚪》。后来在做写作计划时,顺便想到了一个“迷城系列”的概念,我在之前做过一本小说《算账》的故事监制,讲的是南方边陲小镇,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发现了自己是被拐卖的,而恩情深重的养父就是杀父仇人。于是,十七岁少年在这个夏天开始了复仇之路,开始了寻找真相。我觉得我选择的南方县城,选择的罪案故事,都很有意思。比如《台风》讲的就是一座岛上,在台风来临时,社区民警在一座民宿里发现了多年前一桩疑案的真相。而我刚刚创作完成的《剧院》,是一个长篇,写的也是南方县城发生在剧院里的罪案故事。我对南方县城生态十分熟悉,也很着迷。我甚至会不定期选择一座小县城,去住上几天闭关写作,这让我和县城之间的距离显得很近。比如我在宁波镇海完成了长篇小说《大世界》的收尾,在绍兴嵊县完成了话剧《苏州河》的剧本。接下来我还会找特色明显的南方县城闭关,比如选择海拔很高,只有绿皮火车能通达的县城。南方小县城千篇一律,和北方不同,有温暖和温软,有平静和安静,但是也有风险和凶险。这种无处不在的凶险,让县城除了生动,还变得真实和危险。我一直好奇地想,在破案技术不发达的古代,县城有多少人死于非命?我还对黑店好奇,黑店的职业就是杀人,凶手会不会觉得这一份工作太过千篇一律?他在行凶结束的时候,会不会没有马上清理现场,而是平静地倒一杯酒,先美美地喝上一口?
关于“迷城系列”的计划与构想,还在继续着。我的写作计划挺多,有时候就凭着直觉,找一个选题写。写一阵,又去忙剧本的事。就这样许多年过去了,有朋友说,那么多小说计划你写得完?我说我为什么要写完。那“雪夜访戴”最后也没有访成啊,但是访的心情和过程都在,就很好了。当我夜半独饮的时候,会想好多的问题,这和好朋友在一起饮是一样的。自己本来就是自己最好的朋友。我不需要有远大理想,或者说,能在想写的时候一直写,就是我的远大理想。比如我童年时的农村孩子,理想可能是要获得一把“火药枪”、一把“弹弓”、一只“铁皮青蛙”……男人的一生,都需要有心爱的玩具,从某种层面上来说,男人是长不大的。反过来,这些“铁皮青蛙”之类,我们现在看觉得不算什么,但是对当年一个农村孩子来说,这就是“远大理想”。很久以前我写的那篇《闪光的胡琴》,写的其实就是远大理想。
所有的理想,都应当被珍视。所有有理想的人,都值得去尊重。
岳 雯:理想无所谓远大不远大,就像老朋友,仍然还在就很好了。如果当下的人生就是自己的理想,就更幸运了。这也是我们这样的中年人的“矫情”吧。说到警察,我阅读到的你最近的一个长篇小说,就是一个关于警察的故事,只不过是一个现代警察的故事,非常精彩。所以,七这个数字真的很神奇,它往往也蕴含着一种轮回。你最近的一组小说,无论长中短篇,又回到了现实题材的书写中,就好像贪吃蛇咬到了自己的尾巴。我知道你也许不是有意为之,那么,当下写的现实题材的作品和出道之初写的作品,从创作发生学的角度,有哪些相同和不同?假如你能穿越回二十多年前,你会对那个趴在桌子前默默写作的你说些什么?
海 飞:我小时候的理想,如果要排序的话是当少林寺的武僧、新华书店售货员,因为武僧有武功,书店售货员可以免费看书——那时候的书店和现在不一样,不是开放式的。如果细想的话,好象是想要文武双全。我在收一些明清木雕,这占去了我大量时间,因为除了收还得学,得养护。好多人对此不理解,春天来临的时候,我去横店看赵宝刚导演时,手中还带着一个木雕的狮子。他在拍我的小说《醒来》改编的剧。他夫人说,海飞说他竟然在收木雕。导演说,那是癖好。又说,人总要有癖好。我看到两块文臣和武将的花板,买了下来,后来细想可能是崇文尚武的意思,也可能是潜意识里想要文武双全。当然,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。而对于写作,我在想,如果说这是理想,那听上去就有了很高级的样子,但是说这是癖好,其实也对。我后来的半个理想,是当警察,还专门写了一篇短文提起过。我十七岁当兵,兵种是武警,看守监狱的犯人。既然带个警字,那就算半个警察吧。
而《剧院》中的警察陈东村,听上去像是“城东村”,也就是城郊结合部。他在本质上是一个孤独症患者。我们在前面提到过矫情,这个孤独症可能就是矫情的。《剧院》这篇小说有犯罪、有悬疑、有性侵、有县城生态,而更多的其实是人在人生进程中的纠结与挣扎,这种情绪如影随形,可能会伴随我们在这破败而美好的人间度过一生。
新七年的开头我无意识地回到现实题材小说创作,和多年前同类题材创作相比,我觉得没有进步。所以我静下心来会有思考,会警惕。很多年前的世界名著,我觉得也有一些是过时的,那么我的创作会不会过时?我交往的年轻人居多,我工作室的小伙伴说我有“爹味”,说我过时,我就在想除了人生阅历和写作技术的娴熟,我确实并没有比他们有多少长优之处。偶尔我会了解一下年轻人写作的长短板,但是始终牢记,小说创作中故事很重要。我指的故事,并不是指“故事性”的意思,在这儿就不展开说了。
其实对于小说家来说,很少会从创作发生学的角度去考虑问题,写什么,怎么写,什么主题,想要表达什么,有时候都不会过脑,有时候写作就好像一种条件反射,暗器来了武林中人一定会伸手接住,那么小说的方向来了作家也会伸手接住。这就像一种人笔的合一,像从天而降的瀑布,像一道闪电,自然发生。
回头看看来时的路,觉得怅惘和不可思议,我本不应该是一名小说家,我觉得我更像一名建筑工人,或者小商贩,以及农民。我和乡村如此之近,和泥土如此之近,但其实这种近是一种更远,因为乡村和泥土并不在你的生活中出现,出现在你生活中的是高楼,你站在落地玻璃窗前,你看到的是万家灯火,你有时候还很腐败,觥筹交错。一边思念故乡与大地上的庄稼,一边喝着咖啡装模作样地谈判,这是十分矛盾的一件事。好在对故事的热爱与热情,一直都不曾改变,这就是血液的不曾改变。文学于我而言,又像是初恋,又像是经历过七年之痒,又像是经过磨合的一段感情一样要终身相伴。听上去不够完美,但是足够长久。
如果让我看到二十多年前的自己伏案写作的样子,那大概是我在一所诸暨近郊的民办初中当文书的时候吧。那时候我还年轻,穿着白色短袖,在老式办公桌前处理完工作以后,疯狂地写稿。那时候没有社交,没有人记得,简单得像一张纸、一阵风、一棵芹菜。那时候看到好小说会高兴,会和文学青年一起热烈讨论。那时候几乎没有烦恼,工资足够活下去,文学是生活中唯一的精神养料。那时候那么美好,我深深怀念,但也没有因为后面更复杂、做更多的事、介入更多的人际而深感后悔。没有“天降大任”的豪情,只有“两手空空”的准备,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。
另一个最好的安排是,二〇一九年你邀请我参加博鳌的一个文学论坛,我奋勇前往,出的唯一洋相是合影的时候,我飞奔赶来,赶到时大家散场,一部分作家朋友哄堂大笑。二〇一九年,海南朋友晚上请一批作家去海边小聚,我永远记得,海边的那间酒吧,叫“海的故事”。我记得有小木船靠在岸边,潮声四起,咸涩的海风掠过皮肤,有油灯在木栏杆上被点亮,“海的故事”四个字十分醒目。我拍下了无数张照片,现在每次翻看,都会告诉自己,海的故事,也是故事的海。